第2种观点: 我国并未明确列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疾病。但是对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有哪些疾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不过是存在合法解除或者违法解除的区别而已。单位依照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就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话,那么就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遵守法定程序,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仍属于本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第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第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四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无过失辞退规定、第二十七条裁员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在劳动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职业病检查诊断期、长期工作且近退休的劳动者,具体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患病期间显然是不可以解决劳动合同的,并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的80%。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关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按标准支付相关工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工患病期间显然是不可以解决劳动合同的,并用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的80%。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关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司法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按标准支付相关工资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病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自愿解除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