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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政令畅通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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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中的马虎现象,导致执行力差;执行中的本为现象;执行中的教条现象;执行中的推诿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提高执行力,切实保证政令畅通。科学决策是首要,执行是对决策的执行,决策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执行的好坏,所以,从提高领导者本身的决策素质到遵循科学决策的基本原则到建立和坚持严格的决策程序一个都不能少,这些都是提高决策水平的根本保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执行中的马虎现象,导致执行力差;执行中的本为现象;执行中的教条现象;执行中的推诿现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符合人们的利益,符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各个行政机关的配合,想要政令在执行的时候畅通无阻,还需要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相互配合,各个行政机关之间配合好了之后,在执行的时候不仅可以少费时间,还可以在执行的过程中互相体谅。省掉一些可有可无的手续,想要政令执行起来更加的畅通,对一些麻烦的手续可以适当的简化,面对一些可有可无的可以适当的进行调整,这样在政令在执行的过程中就可以少掉一些麻烦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一)各部门及其公务员;(二)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领导人员。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一)本级各部门及其公务员;(二)本级及本级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下一级及其领导人员。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第十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必须提高执行力,切实保证政令畅通。科学决策是首要,执行是对决策的执行,决策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执行的好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3种观点: 要符合人们的利益,符合地方的实际情况,各个行政机关的配合,想要政令在执行的时候畅通无阻,还需要各个行政机关之间相互配合,各个行政机关之间配合好了之后,在执行的时候不仅可以少费时间,还可以在执行的过程中互相体谅。省掉一些可有可无的手续,想要政令执行起来更加的畅通,对一些麻烦的手续可以适当的简化,面对一些可有可无的可以适当的进行调整,这样在政令在执行的过程中就可以少掉一些麻烦的过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一)各部门及其公务员;(二)及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领导人员。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一)本级各部门及其公务员;(二)本级及本级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下一级及其领导人员。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第十七条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第十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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